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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9
2015年9月27日,正值中秋佳节,兴义市公安局森林局接到贵州都市报记者雷绍洪来电,称有群众反映,在花鸟市场有人非法贩卖夜鹭等野生鸟类。接报后,兴义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庭富指派兴义市国营林场派出所所长董顺坤和兴义市野生动物管理站的行政执法人员前往查处,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兴义市富民路派出所,在富民路韦王二位警官的配合下到花鸟市场现场收缴了野生夜鹭2只,铁甲链一只,媒子斑鸠2只,据了解,贩卖野生动物的农民是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办平桥的村民杜朝林,他准备买了喂养,开始他一直认为,我买了喂养应该不犯法,经公安民警用政策法律耐心细致疏通劝导下,杜朝林才愿意将购买分别装在两只鸟笼的5只野珍贵的生动物交给民警,下午1时,兴义市森林公安局和富民路派出所干警,将5只珍贵的国家保护动物带到兴义市国际会展中心旁林子,在贵州都市报记者的见证下民警将查获的珍贵野生动物逐一放飞。董顺坤所长提醒大家,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夜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发现有人贩卖,请向兴义市森林公安局举报。
查获的夜鹭之一
查获的铁链夹(土名)
董顺坤所长和王警官在媒体见证下打开鸟笼放飞夜鹭